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将小米科技公司告上法院,称后者生产的“小米盒子”设置影视点播功能,盗播其电影《武侠》、《泰囧》,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据了解,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深圳迅雷公司称,经过合法授权,深圳迅雷公司对电影《武侠》、《泰囧》享有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以自身名义向侵权方主张权利。而被告小米公司生产的“小米盒子”设置了影视点播功能,用户可以在连接互联网后通过该功能点播包括《武侠》、《泰囧》的影视作品。小米公司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就《武侠》、《泰囧》的播放具有合作关系,而两公司均未取得该节目的有效授权。
深圳迅雷公司认为,小米公司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为其商业目的将未获取使用授权的剧目在网络上传播,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停止在线播放服务,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故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业内人士称,尽管小米盒子和华数合作之后,解决了牌照问题,但其商业模式依然不符合181号文的规定,即:“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 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181号文强调,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唯一性,而小米盒子可以连接其他互联网视频显然违背了这一点。之前舆论大多指向小米盒子违规,很少人提及牌照提供方华数的问题。目前无法获知小米和华数的协议内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华数作为牌照方显然存在违规之处。
另据了解,早在去年11月,迅雷看看CEO刘丰透露,迅雷看看曾与小米方面就小米盒子内容合作上进行过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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