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对中国联通接连发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合计罚款65万元。
两份行政处罚分别针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2月27日期间对联通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经查实,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内存在至少36例产品价格标注不实的情况,其中联通营业厅17例、联通北京营业厅19例,涉及iPhone 6 Plus、三星Galaxy Note 4、魅族魅蓝Note 2、华为荣耀4X、联想S8等多款手机产品,联通流量包和多项促销活动。
北京市发改委发现,联通营业厅内标注的原价、降价幅度、促销价等信息多次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为此,北京市发改委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分别作出罚款40万元、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予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发改价格处罚[2017]66号
当事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初
根据群众举报,我委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2月27日对你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实,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由你单位设立经营,销售页面模版由你单位统一开发定制,各省分公司必须通过定制模板开展销售活动,模板中“原价”一栏不能修改,包括“原价”两个字及其后面划线的价格。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2015年 8月20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标示“沃的心里全是你iphone6 plus (64G) 原价:¥7000.00 价格:¥5750”,活动时间:8月14日14:00至8月24日。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950元。
2.2015年 9月11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标示“6周年庆 活动时间9.1-9.14”“iphone6 plus 64G 原价:¥7000 惊喜价:¥525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750元。
3.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iphone 6 16G, 原价:¥4600 惊喜价:¥350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3780元。
4.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iphone6 plus 16G 原价:¥5400 惊喜价:¥410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4650元。
5.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联想S856原价:¥1319 惊喜价:¥131”。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131元。
6.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三星note4 原价:¥5319 惊喜价:¥2659”。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2659元。
7.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三星S6 原价:¥5419 惊喜价:¥379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3611元。
8.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联想S8 4G版 原价:¥1018 惊喜价:¥509”。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09元。
9.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页面标示“华为4X 原价:¥1119 惊喜价:¥67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670元。
10.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华为G7 原价:¥2119 惊喜价:¥119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1190元。
11.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魅蓝note2 16G 原价:¥1119 惊喜价:¥67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670元。
12.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华为mate7 原价:¥3119 惊喜价:¥187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1870元。
13.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靓机配靓号2015年10月21日10:00—2015年11月3日”活动,页面标示“iphone 6 16G, 原价:¥4600 惊喜价:¥350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3500元。
14.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靓机配靓号2015年10月21日10:00—2015年11月3日”活动,页面标示“iPhone6plus 16G 原价:¥5400 惊喜价:¥410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4100元。
15.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双11前奏曲 金秋盛惠 全场1折起 分期购12期零利息 活动时间:10.23日10:00-11.3日”,网页标示 “iPhone6 16G 限106套餐及以上 原价:¥4600.00 惊喜价:¥2800.0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3500元。
16. 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双11前奏曲 金秋盛惠 全场1折起 分期购12期零利息 活动时间:10.23日10:00-11.3日”,网页标示“iPhone6plus 16G 限106套餐及以上 原价:¥5400.00 价格:¥3780.00”。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4100元。
17. 2016年 2月5日和5月17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全国流量半年包存量用户专属优惠活动。标示“流量半年包 资费标准:原价100元,现价80元”“流量半年包 资费标准:原价100元,现价30元”。经查,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80元。
以上事实有提取的你单位交易记录、询问笔录、网页截图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因上述商品应售价和实售价的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十八条,以上行为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鉴于你单位开发的页面模板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社会影响较大,决定予以从重处罚。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处罚规定》第七条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第八条第(一)项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和罚款 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委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发改价格处罚[2017]67号
当事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负责人:汪世昌
根据群众举报,我委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27日对你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实,你单位在销售商品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2015年9月24日,你单位通过微信平台推送信息“惊爆!刚刚...刚上市的iphone 6S打.折.了???”“iphone6 S 64G 紧俏鲜货,手机价仅需苹果官网6.4折 抢鲜价:¥6099元(3899元手机价+2200元话费 苹果官网裸机价6088元)”。经查,6088元的6.4折为3896.32元,而不是3899元。
2.2015年9月24日,你单位通过微信平台推送信息“iphone6
S 16G 紧俏鲜货,手机价仅需苹果官网7.5折 抢鲜价:¥5299元(3999元手机价+1300元话费 苹果官网裸机价5288元)”。经查,5288元的7.5折应为3966元,而不是3999元。
3. 2015年9月25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双节狂欢季 活动时间2015.9.25-10.9上午10:00”活动,标识“iphone 6S 16G 紧俏鲜货,手机价仅需苹果官网7.5折 抢鲜价¥5299元(3999元手机+1300元话费) 苹果官网裸机价:¥5288”。经查,5288元的7.5折为3966元,而不是3999元。
4.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iphone 6 16G, 惊喜价:¥3500 7.6折”。通过实际售价3500元及折扣幅度7.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4605.26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3780元。
5.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iphone6 plus 16G 惊喜价:¥4100 7.6折”。通过实际售价4100元及折扣幅度7.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5394.74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4650元。
6.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联想S856 惊喜价:¥131 1折”。通过实际售价131元及折扣幅度1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1310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131元。
7.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三星note4 惊喜价:¥2659 5折”。通过实际售价2659元及折扣幅度5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5318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2659元。
8.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三星S6 惊喜价:¥3790 7折”。通过实际售价3790元及折扣幅度7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5414.29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3611元。
9.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联想S8 4G版 惊喜价:¥509 5折”。通过实际售价509元及折扣幅度5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1018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509元。
10.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华为4X 惊喜价:¥670 6折”。通过实际售价670元及折扣幅度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1116.67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670元。
11.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华为G7 惊喜价:¥1190 5.6折”。通过实际售价1190元及折扣幅度5.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2125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1190元。
12.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魅蓝note2 16G 惊喜价:¥670 6折”。通过实际售价670元及折扣幅度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1116.67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670元。
13.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手机大放价 活动时间10月10日10:00-10月21日 ”,页面标示“华为mate7 惊喜价:¥1870 6折”。通过实际售价1870元及折扣幅度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3116.67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1870元。
14.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靓机配靓号2015年10月21日10:00—2015年11月3日”活动,页面标示“iphone 6 16G, 惊喜价:¥3500 7.6折”。通过实际售价3500元及折扣幅度7.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4605.26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3500元。
15.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靓机配靓号2015年10月21日10:00—2015年11月3日”活动,页面标示“iPhone6plus 16G 惊喜价:¥4100 7.6折”。通过实际售价4100元及折扣幅度7.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5394.74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4100元。
16.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双11前奏曲 金秋盛惠 全场1折起 分期购12期零利息 活动时间:10.23日10:00-11.3日”,网页标示 “iPhone6 16G 6折 限106套餐及以上 惊喜价:¥2800.00”。通过实际售价2800元及折扣幅度6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4666.67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3500元。
17. 2015年10月26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宣传“双11前奏曲 金秋盛惠 全场1折起 分期购12期零利息 活动时间:10.23日10:00-11.3日”,网页标示“iPhone6plus 16G 7折 限106套餐及以上 价格:¥3780.00”。通过实际售价3780元及折扣幅度7折计算出折前价格为5400元,高于该商品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4100元。
18.2015年 8月20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沃的心里全是你”活动,活动时间为8月14日14时至8月24日,宣传页面标示“iphone6 plus 64G 限时直降1750元”,销售页面标示“沃的心里全是你iphone6 plus (64G) 价格:¥5750”。经查,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950元,直降了200元,降价幅度与标示不符。
19.2015年 9月11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开展“6周年庆”活动,宣传页面标示“6周年庆 活动时间9.1-9.14”“iphone6 plus 64G 直降1870元 限196套餐及以上 内含120元自由话费 赠副卡+宝格石移动电源 惊喜价:¥5250”。经查,此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750元,直降了500元,降价幅度与标示不符;此次促销活动为部分消费者赠送了宾果移动电源,赠品与承诺不符。
以上事实有提取的你单位交易记录、询问笔录、网页截图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因上述商品应售价和实售价的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十八条,以上行为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处罚规定》第七条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第九条和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和罚款 2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委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