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15岁男孩洋洋(化名)因痴迷苹果手机,将邻村男童萌萌(化名)的苹果手机据为己有。近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洋洋犯抢劫罪,处以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998年出生的男孩洋洋,小学毕业后随父母来京。辍学的他平日靠打手机游戏打发时间。洋洋家境一般,父母给他的只是“山寨机”。很快,洋洋发现邻村男童萌萌有一部苹果手机。去年4月8日,洋洋与他人合谋,将萌萌诱骗到偏僻处,采取殴打、恐吓等方式,抢走萌萌的苹果手机。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洋洋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