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 Koh法官今天正式驳回了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提出的互不挖角案和解协议。Koh表示,今年4月,几家科技巨头与原告达成的3.245亿美元和解赔偿金数额太少,这几家公司至少要支付3.8亿美元赔偿。
科技业员工最初在2011年起诉几家科技巨头互不挖角协议,控诉他们创造了不雇佣协议,以及不互相挖角约定,这样可以压低员工整体薪水。科技公司互不挖角协议可以追溯至2005年,参与该协议的公司包括苹果、谷歌、英特尔、Adobe、Intuit、卢卡斯影业和皮克斯。
美国司法部在2010年正式介入调查,并要求公司停止互不挖角协议,而由6.4万员工组成的集体诉讼一直在审理中。诉讼最初要求几大科技巨头赔偿30亿美元,比今年4月达成的3.24亿美元和解协议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