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其中一张图叫做“那些年被台湾公平会罚过的国际大厂”。这张图里,列举了过去几年被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处罚过的企业,全是响当当的国际巨头啊,微软2008年8月因为强制销售Vista被罚2500万新台币,苹果2013年12月因涉嫌操纵市场价格被罚2000万新台币,三星2013年10月因雇佣学生水军恶意攻击HTC被罚1000万新台币。
而第四家企业,就是今天的主角,小米2014年7月因“少卖30台手机”被罚60万新台币。
这是不是小米雇佣写手和媒体发的公关宣传稿,没有证据我不敢妄下定论,还是读者自己判断为好,但是很明显,这篇图文很有水平啊!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你看,苹果、三星、微软这些响当当的国际巨头都曾经被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处罚过,所以我小米今天被它处罚,不丢人!
第二,你看,苹果、三星、微软那些被处罚原因,不是强制销售、就是涉嫌操控价格、还有就是雇佣水军攻击竞争对手,这些都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是我小米啥也没干啊,我只不过“少卖了30台手机”而已,我是乖孩子,我比窦娥还冤啊!
第三,明贬实褒嘛!看见那4个闪闪金光的字了么?“国、际、大、厂”!顷刻间,小米就跟苹果、三星、微软三大国际巨头并列成为“四大国际大厂”了,高!实在是高!(联想是不是感到很受伤?)
难怪小米被罚款了,不但不难过,不紧张,反而还那么充满风情地积极回应和传播。可不是嘛,在小米眼里,这点事,算事么?这点事,这点数据水分,在国内市场,那不但不是欺诈,反而是绝对的业界良心啊?!
但是,请回答很多网友的一个问题:“F码买小米,什么时候能算是‘抢购’的范畴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小米在台湾的销量跟整个小米销量比较起来,目前还是毛毛雨,那么既然仅仅台湾这三次28000台手机销售,就有足足有1780台的水分和偏差,那么小米自称累计销售的5736万台手机中(假设这个数据可靠的话),会有多大的水分和偏差?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虚报销售数量的数字到底是1780台还是30台,而是在于小米的行为是不是虚报了销售数量从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小米的危机公关完全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一再强调“我只偷了一只鸡,真的只偷了一只鸡,绝对不是偷了30只鸡”。这种转移视线、避重就轻的做法,外加顺带还自我包装和吹嘘一把的行为,很好玩吗?
眼前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个情景:一代奇女子潘金莲说,小娘子我就偷了个西门大官人,奴家可跟那些青楼女子不是一路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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