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款俗称“锤子”的手机吸引了不少眼球。而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他的创始人—罗永浩。在成为锤子科技创始人之前,罗永浩有过很多头衔,干过不少事情:当老师、创办牛博网、创办老罗英语培训学校、写书《我的奋斗》。而这一路上,时常出现方舟子的身影:方舟子曾举报过罗永浩非法办学、超范围经营、做虚假广告、偷税漏税;而罗永浩也在微博上对“方舟子打假基金”提出过质疑。这次,在罗永浩的“锤子手机”发布还不到一个星期,方舟子就在网络上公开举报其涉嫌虚假宣传。有道是冤家路窄,一路死磕的两人,再次狭路相逢,这次又是谁赢呢?
5月24日,锤子手机发布的第五天,方舟子在腾讯微博上@北京工商,举报罗永浩的锤子科技对锤子手机进行的广告宣传违反了《广告法》,请北京工商查处。方舟子称,相关产品的网络平面广告中,使用了“最好的”、“顶级的”等说法,而《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对于举报,26日,罗永浩发了一条微博,疑似是对方舟子举报的回应,他说“呵呵,开心,就算是蓄意安排,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要爱你的敌人,祝福那些诅咒你的人”。
打开锤子科技的网站,在对锤子手机的宣传页面上确实写着“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世界顶尖设计”和“一切都是最好的”等宣传语。律师认为,“最好的”这样的用词涉嫌违反《广告法》,但是否违法,这最终需要工商部门来进行认定。咨询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广告科,但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答复不了。
昨天,再次打开锤子手机官网发现已“改口”,此前的“最××”形式广告语已被撤下,改成了“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