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报道称,“人民银行已于3月18日发文,要求4月15日前停止一切比特币交易”一事,央行通过官方微博表示上述报道为失实报道。
央行在官方微博中表示,人民银行对比特币的态度已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表述。
根据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央行明确表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央行认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央行当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尽管如此这则消息还是对市场产生不小的影响,从今日下午17时至19时两个小时中,比特币中国交易价格大幅下挫,从3691元大幅跌至3400元,跌幅达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