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消息,在虚拟运营商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上,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院长刘多表示,移动通讯转售业务未来将对外资开放,但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2013年5月,工信部下发的《工信部发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中规定,可以申请的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
近日,工信部又发文称,将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开放的七个增值电信业务,其中,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外资股比可突破50%。
种种迹象表明,移动通讯转售业务也将迎来更宽松的环境,允许更多外资的加入,也将促进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为电信市场注入新活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