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的唯冠之后,又有企业要在“苹果”上咬一口了,一家叫GPNE的美国公司以专利侵权将苹果公司等6家企业告上法庭,索赔近亿元。昨天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原告:iPhone侵犯专利权
GPNE公司诉称,该公司拥有一项名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的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01年4月11日。GPNE公司将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鸿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等6家公司告上法庭。原告称,苹果公司和中国联通销售的iPhone系列7种型号的手机都侵犯了其专利。
GPNE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iPhone手机,销毁被告库存侵权产品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专用设备,要求中国联通、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向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索赔9500万元;向鸿富锦公司、鸿海公司、富士康和中国联通各索赔100万元。
苹果:涉案专利只是寻呼机
苹果公司称,他们生产的是手机及电脑,而GPNE公司主张的涉案专利是寻呼机,即俗称的BP机,两者不是同种产品,该专利不应扩展至手机,且涉案专利是一种方法和装置,并非产品生产。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则称,其只是经销商,产品来自苹果公司。鸿富锦公司和鸿海公司则称自己并非苹果代工厂,不是适格被告。中国联通则称,自己只是控股公司,不是真正的运营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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