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消息,据金融时报报道,2010年苹果供应商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事件后,其工厂条件已经改善很多。但其员工的加班时间仍超中国劳动法允许的范围。
中国劳动法一个月只允许36个小时的加班时间。根据公平劳工协会的调查,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不符合这一规定。
公平劳工协会(FLA)的报告发布前不久,劳工监督机构指责苹果公司的供应商和硕有虐待劳工之嫌。中国劳工观察在本周早些时候表示这家制造包括iPhone 5C产品的供应商的“数名工人”接连去世。死者中有一个名叫施招坤(音译)的员工只有15岁,他于10月9日在上海的医院因肺炎去世。
苹果公司表示,已派出医务人员到工厂,发现那里的工作条件和工人的死亡之间没有联系。
中国大陆的电子产品供应商经常被指责虐待劳工和工作环境恶劣。为世界上数家知名电子产品品牌供货的富士康公司,第一次引起众多消费者的关注是因为2010年数名工人不堪工作压力接连跳楼。
最近,富士康表示拥有100多万员工使之成为中国最大的私营雇主。不过,最近这家公司被爆出未成年实习生被迫在其工厂工作的丑闻。而另一家供应商和硕在去年被指控污染了上海附近的一条河流。许多劳工监督机构表示,这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在许多中国的工厂十分普遍,工厂的微薄利润使得供应商不得不削减成本而政府法规则很容易就可以规避。
公平劳工协会的报告表明富士康的工作条件有所改善。但加班超时仍然是一个问题。中国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但富士康的工作时间仍超这一规定。
在一份声明中,苹果表示富士康及其它供应商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为53小时,低于60小时的苹果限制。“每个月我们将继续在我们的网站上报告供应商员工的工作时间。”
限制加班在中国的工厂是特别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大部分从贫困地区来的农民工更喜欢加班,他们以此增加他们较低的基本工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