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增加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参与,新规定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而一些城市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共建文明、和谐交通环境,还会对举报者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据报道,近日,陕西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交巡警大队,对积极参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市民,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报道中,举报5起交通违法的市民,获得奖励1千元,而举报最积极的市民,则举报了50起交通违法违章,共获得奖励1万元。警方人员也是当场奖励,现场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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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行车记录仪、手机拍照等功能的普遍使用,车主、市民参与进“交通违法举报”中来,也有了技术设备支撑。
据此前报道,北京“随手拍”来看,上线该功能后,一年超67万起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被市民车、车主举报后处罚,威力着实巨大,也有力的规范了司机文明守法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