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苹果iPhone 13开卖首日,在湖北一家苹果店里,一男子在购买首批iPhone 13时被抓。
原来,这名男子汤某曾入室偷窃17万元,被抓时,他正在买iPhone 13,他加价1000元购买,还预订了一部送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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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后,汤某交代自己是一名洗车工,他归罪于女友太现实,有车有房才结婚。“你说现在的女孩多现实,你说成了没钱(结婚)有用吗?”
他觉得打工挣钱太难了,于是想偷笔钱创业讨好女友。
据了解,汤某有过盗窃前科,这次得手后,汤某第一时间买了新衣新鞋,被抓时仅剩6万余元现金,目前已被刑拘。
网友评论:
自己不努力然后怪女孩子
第一时间给自己买新衣新鞋加价买手机,怪女友现实!?
他还想创业……
蹲他旁边的小猫咪好无辜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10万元以上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可能在十年以上。